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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:方*
被申請人: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大隊
方*不服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大隊于2024年12月30日作出的《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電子憑證》(編號:34******70),向本機關申請行政復議,本機關依法已予受理。行政復議期間,申請人自愿撤回行政復議申請。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之規(guī)定,本機關決定終止行政復議。
2025年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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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: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:池州市數(shù)據(jù)資源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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